《水土保持通报》
一、标准要求:
(1)水平评价实行星级评价,分为一星级到五星级,五星级为最高等级。
(2)中国水土保持学会原则上每年集中开展一次水平评价工作,申请单位应在每年6月底前完成申报工作,评价结果于当年9月底前公布。
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标准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具有固定工作场所;
(3)具有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
(4)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土保持专业(或相关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且具有5年以上从事水土保持工作的经历;
(5)具有水土保持(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技术职称或从业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注册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师不少于2人(含技术负责人),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4人;所学专业为水土保持的人员不少于2人,水利工程类或其他土木工程类的人员不少于1人。
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资质标准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具有固定工作场所;
(三)?具有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
(四)?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土保持专业(或相关专业)的 高级技术职称,且具有 5 年以上从事水土保持工作的经历;
(五)?具有水土保持监测相关专业学历、技术职称或从业经 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10 人。其中,具有水土保持专业学历的 不少于 2 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少于 2 人,具有中级以 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少于 4 人,参与过水土保持方案 编制、设计、监测、监理、验收评估、规划编制或者科学研究工 作的不少于 3 人。
(六)?配备必要的监测仪器、设备。
证书有效期 3 年,包括 1 正本和 3 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效力。
三、评价标准
1、收取公司基本资料
2、招聘及配备相应人员
3、准备人员证书,办理人员注册
4、通知企业上社保
5、做资质交件资料
6、交卷
7、上报资质主管申报部门
8、组织专家评审
9、公示公告
10、领取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