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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太平湖违规开发项目为何4年未整改?中央环

来源:水土保持通报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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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指出安徽省太平湖风景区房地产项目违法建设要求安徽省加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 2021年4月,第三届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在安徽省督察期间,重点关注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检查员发现,太平湖流域违法开发项目整治工作进展不顺利,当地生态破坏情况依然突出。

我。基本信息

太平湖位于黄山市黄山区境内,因其景观资源和湖泊湿地资源受到高度保护,安徽省人民政府和原国家林业局批准为省级风景名胜区和国家湿地公园。是安徽省第一个国家级湿地公园。

2017年之前,太平湖沿岸长期处于过度开发状态。一大批房地产、酒店和旅游度假区项目继续开工建设,湖泊天然岸线遭到入侵,景观和湿地资源遭到破坏。一些项目在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获批后仍违规上马,甚至有些项目占用太平湖水域,直接建在太平湖上。针对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安徽省委省政府明确整改方案,严格按照《太平湖风景区总体规划(2015-2030年)》 )”的规定,对湖岸线30米控制范围内的项目,制定严格、明确、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二、主要问题

(1)督察整改工作是打折

督察发现黄山市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方案,但黄山区未对规划红色区域内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清理线,对整改要求落实打折,仅整改5个项目,规划红线内的其他6个项目未纳入整改范围。 2019年省督察进一步指出相关问题后,黄山区仍无动于衷。截至目前,其他六个项目的整改工作均未取得实质性进展。仅在黄山区开展检查后,在黄山区开展检查,发现湿地区域(覆盖景区规划红线)违法项目30个,涉及建设区域??635,000 平方米。

图1仍被一些非法项目占用太平湖岸线

图2 工程建设成果湖岸滑坡

图3 位于? ?规划红线内未清理的太平湖违规酒店项目

(二)整改不严虚实销售数据

< p>黄山区政府急于甩掉“包袱”,在没有彻底调查和彻底整改的情况下,多次申请取消该问题。 2018年4月,黄山区向黄山市政府提交了“5个违规建设项目已整改”报销号申请,市政府立即将报销号申请转交安徽省住建厅——农村发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没有严格执行省整改方案“全面清理规划红线内项目”的要求,即批复称“整改基本符合要求”。整改方案,可按规定渠道向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注销。 ”。2018年7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对太平湖违法违规项目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时,虽然关注重点整改的违法房地产项目,但并未遵守。对岸线30米范围内“全面清理”要求,认真核对项目,仅对黄山区上报的5个整改项目提出“补充整改实施方案和详细整改措施”要求,并于同年10月答复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整改任务,经检查合格并提交补充完善材料后,经复核确认后予以公示。< /span>

2019年3月,景区管理职能由省转住建厅到省林业局。同年8月,黄山区在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后再次提交报销编号申请,黄山市政府于11月下发受理报销编号的书面申请。省林业局虽然要求黄山市对规划范围内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清理,但未能进行彻底的现场核查。在省督察指出“太平湖风景区距离海岸线30米范围内仍有11个项目部分建设”后,当地政府尚未要求将其他项目纳入“全面清理”类别。 2020年6月对黄山区上报的5个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后,将于同年11月答复验收。

(3)涉林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到位

太平湖 周边森林生态系统在流域水源涵养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对维护长江良好的水生态具有积极影响。近年来,黄山区先后在太平湖流域实施经济林整治工程。这些改善工程有利于民生。但检查组对太平湖流域10个经济林改造项目(涉及面积约2300亩)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6个项目改造实施过程中,标准水土保持措施不按照《安徽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实施,造成部分地区水土流失和滑坡。此外,部分经济林大量施用化肥和杀虫剂,对太平湖流域水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