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通报》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 杜娟 通讯员赵雪峰)《广州市水土保持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广州市水土保持工作的首部地方规范性文件。其中明确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水土保持工作,生产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方案质量负总责。
最新出台的《办法》明确生产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方案质量负总责,进一步细化了区域水土保持评估相关规定,明确了已办理区域水土保持评估的特定区域内需办理生产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的四种特殊情形: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及特殊工程;国家、省负责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挖、填土石方总量在二十万立方米以上且占地面积在二十公顷以上项目;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泥石流易发区和崩岗、滑坡危险区及自然保护地的工程建设项目。
此外,《办法》还明确了水土流失调查、监测和水土保持规划编制等。
作者:杜娟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