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通报》
文章摘要:自然地理环境是人类环境的重要方面,防治自然地理环境损害应当成为环境保护法调整的除污染防治、生态损害防治、资源损害防治之外的第四个环境保护事务领域。编纂我国环境法典的自然地理环境保护法编在学理上、立法上和法典编纂技术上都是可行的。自然地理环境保护法编是环境法体系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我国环境法典中较为成熟的一个分支。编纂环境法典需要对涉自然地理环境保护法编作出典或入典安排。制定自然地理环境损害防治基本法、气候变化与大气层环境损害防治法、地质灾害防治法,修改现有自然地理环境损害防治法,是自然地理环境法编编纂工程中的立法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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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DOI:10.19404/j.cnki.dffx.20211102.005
论文分类号:D92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