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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导读

朱子家礼思想在日本江户时代的传播与影响

来源:水土保持通报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4-26

朱子学在13世纪镰仓幕府时代就被留学中国的僧众带至日本。由于受到佛学思想的限制,朱子学在日本的容受缓慢,且无法得到独立发展。为了配合日本社会“忠孝一体观”“家族国家观”的建设,江户时代的知识人开始对朱子《家礼》进行本土化的改造,借此摆脱禅宗束缚,建构儒教独有的生命礼仪,并进一步对“天理”“道统”“水土”等哲学命题加以“日本化”的容受。

一、名分人伦的“天理观”

朱子在《家礼》的序言中,阐释了“名分之守、爱敬之实”与“冠婚丧祭、仪章度数”之间的关系,并认为两者悉归于“天理”统协。江户时代(1603—1868,又称“德川时代”)的知识人延续了朱子的这种天理观,认为作为人伦与礼仪基础的“天理”,具有绝对的存在性。天理作为一种“日用之常体”,无时无刻不存在。“盖有天地,然后有人伦,有人伦,然后有礼仪。则无古今无远近,不容于一日离礼而立矣。若夫因时而变,随地而处,则自有当然之宜,而能审查而实体焉,则无往而非天地自然之理矣。”①“礼”的本质就是“理”,礼之“理”包含着“名分”与“人伦”两大核心要素,“名分”是规定尊卑、上下、等级的规则,父子有父子之道,夫妇有夫妇之道,长幼尊卑有长幼尊卑之道;而“人伦”则是人的四端之性(恻隐、羞恶、辞让、是非)对天理流行的一种反映,它的本质就是维系家内礼法规则不至于紊乱的伦理主张。

为了证明这种自然之理的普遍性,江户时代的知识人把丧祭礼中的“神主”制作为容受《家礼》思想的一个重要切入点,“我邦俗间所为牌子,多云首者,尺寸大小不一,从人所好,皆谓浮屠法。……世儒者恪守考亭法,而谓为先王之礼,遂黜俗间所用者为浮屠法,虽熊泽、伊藤二先生力排宋儒,亦一切遵用考亭法弗敢违。”②为把朱子礼学“去脉络化”,知识人从“神体象数”这一天理概念出发,解构了中国古典礼制的传承路径,淡化了中国学者对礼制变革的贡献,同时也辩称“唐流”与“日本流”无所区别,“但其立之制,此方应有不同,朱子若生于日本,亦为此之《家礼》。”③从而试图论证对中国礼制容受的学理正当性。

“神主”是天地自然之理与名分人伦哲学所共同寄托的载体。天地精神即自然之理;而祭祀诚敬之心,即名分人伦哲学。由于“天理”是一种泛化的存在,所以它必须依托“神主”作为载体而与“人伦”产生沟通;而“神主”之“神”,则又须借助“天理”的感应得以聚集,在“人伦”层面得到彻底的阐发。“人伦有五,而莫切于父子之亲矣,人子当亲之在也,致爱敬有以安其身体,乐其心志焉。则于其终也,必有以慎于其远也,必有以追是人情之自然,而天理之当然也。”①增田谦之:《追远疏节闻录·序》,享保十五年(1730)中村惕斋刊本,第1页。《家礼》中的丧祭礼是日本学者最为重视的两种仪式,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它沟通了天人之间的关系。

在江户时代的礼学思想中,神主作为“理”(人伦)与“神”(名分)的中介,将祭祀仪式所表达的思想传递给自家子孙。“我祖先之鬼,思我之后则同理可知,谨记慎追之而祭如在也。祭时崇敬,常时则远而勤于日业,此事切要,为我子孙者恪守之。是吾辈所祭之鬼也,此外无可祭之鬼神,绝勿祭之。”②水田纪久、有坂隆道校注:《日本思想大系43·富永仲基山片蟠桃》,《无鬼下第十一》,东京:岩波书店,1973年,第573页。象征“天理”的名分与象征“人伦”的爱敬,不仅把朱子学的“气”“理”论讲得非常透彻,也把朱子的礼学思想巧妙地融合进了天理观中。如中井甃庵在依《家礼》丧祭礼而改编的《丧祭私说》一书中说道:“何谓本?伦理是也;何谓实?爱敬是也。本实存焉,至于遵守之笃,履行之久,则夫礼也,亦或不外于斯矣。”③中井甃庵编:《丧祭私说附幽人先生服忌图·序》,宝历十一年(1761)竹山序写本,第4页。“神主”的设置及其学术研究,被江户时代的知识人视为表达“名分”与“爱敬”的双重载体,这也正是从“天理观”解读《家礼》思想的最好例证。

二、日用伦常的“道统观”

中国的“道统”首先源自于“家”。价值伦理在构造时,首先的位阶是“家”,其次的位阶是“国”,再次才是“天下”。“国”与“天下”价值观是“家”这一道统根基的扩大。江户时代的知识人认为,中华道统无他,即《家礼》所阐释的“孝悌之道”而已:“道之昭乎天地之间也,其实行于君臣、父子、夫妇、兄弟之间。有目者见,有耳者听;贤者识其大者,不贤者识其小者;仁者见之谓之仁,知者见之谓之知,百姓日用而不知,无不有圣人之道。夫岂谁授而谁受之?此道之所以为大也。”④伊藤东涯:《绍述先生文集》卷8《道统辨》,宝历十一年(1761)古义堂刊本,第10页。“孝悌之道”的特点在于,它与宋儒所谓的“理”一样是一种先验的存在,所谓鸢飞鱼跃,道在其中,“孝”是先王之道在家内秩序中所展现的一种绝对德性,因“孝在混沌之中,而其生无始。推之后世而无朝夕,无时非孝也,无所不在,无所通生生无终,须臾不可离者也。”⑤中江藤树:《孝经启蒙》,安政三年(1856)江户山城屋佐兵卫刊本,第15页。从这个意义上来看,孝是区分人与禽兽的标准,“人物之所以相异者,亦曰孝与不孝而已。”⑥藤井懒斋:《本朝孝子传·后叙》,贞享三年(1686)京都西村孙右卫门刊本,第2—3页。孝悌是人所固有的品格,是“仁”这一本体论得以彰显的手段,而不需要通过所谓变化心性气质来达成,“人之生质粹美,孝乎父,悌乎兄,乃其资之近道者,而遍覆天下之仁。”⑦伊藤东涯:《古学指要》卷下《仁孝辨》,享保四年(1719)京都玉树堂刊本,第26页。那么,先王孝悌之道的延续是以一种什么样的形式呈现的?荻生徂徕给出了见解,他认为日本社会在对中国道统的继承过程中,要分清“制礼者”“传礼者”和“行礼者”这三类人。